湖南粮食市场明年实行粮食收购许可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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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9:33 新华网 |
新华网长沙12月4日电(颜海均)湖南省粮食局局长王柏林近日向外界宣布,《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粮食流通购销全面市场化,粮价主要由市场决定,粮食收购许可制度同时实行。 《办法》规定,实行粮食收购许可制度,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申请《粮食收购许可证》时只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20万元经营资金的筹措能力;2、拥有或者能租借储存150吨以上并符合国家粮食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3、具有与收购规模相适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专业人员。而个体工商户申请该证的条件就更低,只须具备2万元经营资金的筹措能力和具有基本的粮食质量检验器具及其使用常识。取得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后,粮食经营者可以在全省、全国范围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进行跨地区收购时,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阻拦。 王柏林透露,当粮食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时,依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最低收购价;或者当粮食价格显著上涨或者可能显著上涨时,湖南省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其它任何情况均得遵从市场经济规律。 据悉,近几年,湖南省粮食年产量都在200亿公斤以上,2004年有望超过260亿公斤,以11月市场均价每百公斤150元计算,粮食市值400亿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