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部分房产转让可不交测绘费用 明起执行,以是否需要重新测绘而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08:49 南方都市报

  城市备忘

  本报讯 (记者李艳 通讯员穗房宣)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从明日起取消部分附图转绘案件的测绘费用。

  记者前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此举旨在减化办案手续,减轻业主负担。根据附图转绘案件的实际工作情况,凡因房地产转让、赠与、交换、继承等到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办理附图转绘的案件,原已按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制图,且未发生分割、改建等情况,不需要到实地测绘的,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将进行原图复制,这类案件不再收取测绘费用;凡由于产权人房屋已经分割或变更,或原图未按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制图,按国家规定需要进行重新测绘的,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将依照房产初始测量收费标准收取房地产测绘费用。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犬夜叉
封印的半妖犬夜叉
3DMM
温柔妹妹之3D篇章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