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点评保险“霸王条款” 并发出六条警示提醒消费者保护自己的权益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09:03 南方都市报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浙江省消协于4日点评了部分保险领域“霸王条款”,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研究与保险合同密切相关的其他文件”等6个方面留心,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保险领域涉及的问题专业性强、内容庞杂,中消协和浙江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以下6点: 保险合同大都以格式条款形式出现,作为提供者,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利用优势地位,单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否则,该条款无效。 保险合同的构成不仅是保险合同条款本身,还包括与保险合同密切相关的其他文件,如:《保户理赔须知》、保险公司理赔规定等。这些文件、规定大多涉及保险人的责任免除,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的经济利益直接相关,是出险后理赔的重要依据。在签订保险合同前,保险人必须提供并作明确说明。如事前未提供,或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则有关保险公司责任免除的条款对消费者不产生约束力。保险公司不能据此减轻保险责任,违反合同义务。 准备投保的消费者,要注意了解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防止经营者利用合同条款逃避或转嫁法律责任。 签约前,消费者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内容,比较保险费率的高低,挑选最适宜自己的产品,切忌碍于情面盲目签约。对于不懂的内容,应要求保险公司作出明确解释,并将解释内容形成文字作为合同附件,成为履行合同和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对于签约前保险业务员只提供产品说明书,不出示保险合同、保险费率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消费者应拒绝购买。 对经营者提供的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格式合同,要注意向有关专家请教,避免因不懂专业而糊涂签约,权益受损。 对于长期寿险,消费者收到保单后还有十天犹豫期,在该期限内,消费者应再次审查保险合同及有关资料,发现问题及时询问,如不满意尽快退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