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血洗小卖部绑架富家子 凶残恶匪一审处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09:06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频道12月5日电在天津市静海县抢劫小卖部,杀死店主,并伙同他人在河北省大城县绑架幼童的黑龙江省悍匪华青春,日前被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同伙杨某被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华青春在静海县某村暂住期间,因经济拮据,产生抢劫之念。 2001年 2月16日晚7时许,华青春携带木棒潜入该村村民辛某经营的小卖部,乘辛不备,持木棒猛击辛某头部。将辛某打倒在地后,华青春抢得现金400元及香烟等物。行凶后,华逃离现场。辛某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0年 1月,郭某与陈某 (均另案处理 )预谋绑架河北省大城县某村村民陈某之子,向其家勒索钱财。同年1月21日,郭某纠集被告人华青春、曲某、李某等人(均在逃)窜至大城县后,指使华青春等人返回静海县找汽车,以备绑架人质之用。

  华青春等人在静海县某村找到与华相识的杨某,并由杨某驾驶红色大发汽车前往河北省大城县。之后,华青春等伙同郭某等人用杨某的大发汽车,将在校上课的陈某之子绑架至静海某酒店,而后向其家属勒索钱财。次日,被告人华青春伙同郭某等人,再次乘杨某驾驶的汽车,将陈某幼子带至静海县某立交桥附近。索取被害人家属赎金人民币6.6万元后,被告人等将人质放回。经侦查,公安机关先后将华青春、杨某抓获归案。(完)(记者张家民)(来源:每日新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犬夜叉
封印的半妖犬夜叉
3DMM
温柔妹妹之3D篇章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