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9少年活埋学生案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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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0:34 沈阳晚报 |
新华社银川12月4日电(吴宏林、武勇)宁夏石嘴山市9名未成年人活埋一名中学生的故意杀人案日前已由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结束,9名未成年人除未满14周岁的侯某某免于刑事处罚外,其余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刑期,其中主犯苏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3月8日,年仅16岁的苏某听说被害人小文(15岁,某校初中生)对人说他偷东西,便让他的朋友宋某、韩某某抽时间将小文带到大武口,将小文毒打一顿。 当小文要离开时,被苏某拦住,苏某叫李某某(16岁)、陶某(15岁)、韩某某、刘某、姜某(17岁)、齐某某(15岁)和年仅13岁的侯某某乘出租车来到了大武口武当庙附近的一个山坳。在一片酸枣林中,苏某等将小文折磨重伤并活埋。3月19日这9名少年被警方抓获。 法院同时判决9名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向被害人家庭赔偿141343.85元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