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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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0:5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昨日是第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有关宪法的标语、条幅随处可见,各地相关部门都纷纷开展宪法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宣传活动,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有关“宪法”的话题也都成了热门…… 但是,要让宪法这个国家根本大法真正在老百姓之中“热”起来,真正在社会生活中“活”起来,仅靠每年一度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讲”(法制讲座)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是不够的,还需要将宪法意识真正植入百姓心中。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如今,这句话已经被认为是法学领域中的一条公理。当现实生活中出现一些地方强制拆迁,百姓举着宪法也无济于事时,我们不得不反思:宪法还没有在人们心中甚至许多公职人员头脑中引起足够的重视,宪法还没有真正走向社会和百姓生活,人们在现实中很难用“人民主权”、“权利制约”、“人权保障”等宪法概念去透析社会现象。 要让宪法热起来,更要使宪法立起来,树立它应有的权威。没有对宪法条文深切的认识,没有对宪法精神切实的把握,就无法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真正得到保障。要让每一位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树立牢固的宪法观念,要把宪法的原则落实到各项法律制度当中,彻底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从而让宪法真正保障好人民的权利。(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