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励单位领导带头休年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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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0:59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报道】“真想好好休息一下,可领导不休假,我们哪敢休啊!”长期困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头疼”问题如今终于有了解决之道。近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册且工作年限满5年及5年以上的正式工作人员的休假时间及其待遇做了具体规定。《意见》中明确指出领导应带头休假并鼓励支持职工休假。 年假7天至14天不等 据悉,市属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工作年限的计算按“年减年”的办法确定。 假期原则上当年使用 假期可以几年累计起来休吗?《意见》中规定休假原则上须在当年一次性使用,不能延续到次年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一次性休假的,最多可在当年分两次使用。 工作人员休假期间恰逢国家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年休假时间可按公休节假日的天数顺延。到外地休假的,不另给路程假。工作人员在规定的休假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休假期间外出的费用自理。 八种情况将冲抵年假 如果已经休了探亲假、疗养假或请了一定天数的病假和事假等,年休假的天数该如何计算? 《意见》对各种冲抵年假的情况做了明确规定:凡参加统一组织的疗养,其时间应冲抵按政策规定享受的年休假时间; 当年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或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当年不安排年休假; 按政策规定当年已享受探亲假的,不再安排年休假。如探亲假期短于年休假的,按年休假期执行; 一次事假超过7天的,超过的天数应抵算当年的年休假时间,当年已休假的,抵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时间。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不含30天),当年不安排年休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间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而跨年度的(经组织批准留用的除外),其跨年度期间不享受年休假; 由非实行年休假制度的单位调入到实行年休假制度单位工作的人员,上半年调入的,可按规定享受当年年休假,下半年调入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但实行寒暑假或其他休假制度的单位不在此范围。记者朱锐 (编辑 草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