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 行政复议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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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1:28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遵义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作用,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合法、正确行使职权,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自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遵义市14个县(市、区)全部设立了行政复议机构,共举办培训班100多期,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共1万人次参加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培训,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前提保证。5年来,该市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逐年增多,案件类型也从早期以治安管理和资源权属为主,发展到不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为规范行政复议程序,确保办案质量,遵义市政府建立了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查制度、行政复议案件承办责任制度、行政复议委员会讨论案件制度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签制度,使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讨论、决定、签发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由于办案质量不断提高,申请人或第三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逐年减少。截至目前,全市经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仅占所有复议案件总数的5%;且经市政府法制办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诉讼到人民法院后,没有一宗被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判决维持率为100%。 为减少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遵义市政府规定:政府出台的重大决定和重要政策等,如不经过政府法制办审查,一律不得在市长办公会上研究,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复议案件的产生。 作者:杨磊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