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证监局提醒别买“原始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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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4:24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5日电记者近日从宁波证监局获悉,最近该局已接到多名投资者的举报,一些公司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非法兜售所谓的“原始股”。证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通过本报向广大市民提示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据了解,这类公司一般以非法手段兜售陕西、上海、甘肃等地所谓的“原始股”、内部职工股,采取许诺即将在国内或国外上市并可以获取高额回报等为幌子,以会员介绍、投资报告会等形式向市民推销未上市公司股票,从而收取高额的代理费。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者审批”。此外,根据国务院令第247号《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参与此类“非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投资者权益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周静)(来源:东南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