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梁静峰等23人涉黑团伙案开庭审理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07:26 新华网 |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张家口市梁静峰等23人涉黑犯罪团伙案在保定开庭审理,300余人参加了旁听。 此案是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定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在长达28页的起诉书中,公诉人指控,自从1995年底至去年,刘建峰(批捕在逃)为了达到聚敛钱财、称霸一方的目的,纠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刘建峰为首,被告人梁静峰、张忠等积极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个组织以刘建峰所控制的蔚县永兴、新桥两煤矿、蔚县鑫澳供油中心、岳晓东开办的云静宾馆为依托,在蔚县境内,持枪、持械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毁坏财物、帮助毁灭证据、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虚报注册资本、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大肆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势力强大,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侵犯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同时,这个组织还拉拢腐蚀了一些党的干部和政法干警,编织关系网,寻求非法保护,逃避法律制裁。起诉书中还列举了诸多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现场勘察笔录等大量证据。 公诉机关指控,梁静峰等23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罪、伪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罪名。在庭审中,一些被害人的代理人还提出了民事赔偿的要求。由于此案案情复杂、被告人数多,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记者吴艳霞通讯员韩元恒李霁)(来源:燕赵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