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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江西省事业单位将实行人事争议仲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08:39 新华网

  12月5日,笔者获悉,经省政府批准,我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正式成立,专门负责管辖和受理省直事业单位和国家人事部授权管辖的中央驻省事业单位和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和履行聘用、聘任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

  该仲裁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与个人之间出现的人事争议已不能再单纯依靠单位领导人用协调、命令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内部管理手段来解决。全省
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启动,更多通过法律法规来保障用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被认为标志着江西省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法制建设。

  据悉,目前我省共有4.4万个事业单位,职工总数为87.6万人,其中占有全省83%的专业技术人员。据介绍,随着人才流动的发展,人事争议呈上升趋势;如果争议都交由法院处理,其工作量法院难承受;仲裁制度既不同于司法,又有别于行政,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制度,居中裁决方便快捷,能有效化解大量矛盾。(连玉辉、罗峰)(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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