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民工在山西武乡工地摔死 尸体竟然离奇被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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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08:40 新华网 | ||||||||
核心提示 河南开封杞县籍一民工在山西武乡县打工时,不慎从7米高的脚手架上摔下,送到附近医院时已经回天乏术。然而12月3日,在山西襄垣县人民医院太平间内,闻讯从开封赶到的死者家属看到的竟然是一具烧焦了的尸体!究竟是谁焚烧了尸体,为什么从武乡县被送到襄垣县?死者家属前去公安局报案,警方以“缺乏法律依据”为由拒绝立案。12月3日至5日
再相见已然面目全非 当医院工作人员剪开裹在尸体上的塑料布一角时,39岁的彭业全无法相信眼前的焦尸就是自己原来活蹦乱跳的亲弟弟彭金锋,一阵阵悲痛袭来,彭业全蹲在了地上,号啕大哭起来。 12月3日下午5时许,山西省襄垣县人民医院太平间。 当医院总务科的工作人员打开冷藏柜,将4号抽屉拉出来时,彭业全已经忍不住流下泪来。 看到工作人员准备离开,彭业全急切地拉住工作人员的手:“求求你把他抬下来,打开让我看一眼……”工作人员和彭金锋的两名同乡工友合力将尸体抬出,拉开尸袋拉链,彭业全情不自禁地拉住同乡的衣襟,哭着凑上前去,不住地问:“这是我弟弟吗,这是我弟弟吗?” 两名同乡说,1日晚,他们亲自将尸体送来,尸体上的塑料布也是他们买来裹上的,彭业全的哭声更大了。 看到谁也不愿意动手打开裹在尸体上厚厚的塑料布,彭业全连连哀求医院的工作人员。当包裹尸体的塑料布被剪开一角,露出被烧焦的头部时,彭业全忍不住连连干呕,蹲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 在医院附近的一家小旅社里,彭业全的妻子张孝菊介绍,他们是在1日下午接到了同乡的电话。当时同乡说“金锋摔了一下”,张心里一紧,赶紧问摔得怎么样。得知弟弟“已经不行了”后,彭业全夫妇赶紧找来三个叔叔和其他两名亲戚,连夜赶往山西。 彭业全说,到襄垣县时已经是2日凌晨2时了。当时太原市建筑总公司某工程处(简称工程公司)的工作人员等候在襄垣县人民医院门口,并给彭业全他们在小旅社订了4个房间。 2日中午,工程公司一位名叫武庆飞(音)的经理赶到襄垣县。在吃饭过程中,死者家属询问武经理:“我弟弟怎么被烧了?”武经理说不知道谁烧的,他只是来处理工伤事故。 死者家属提出丧葬费、三个幼儿的抚养费、两位老人的赡养费等共计30万元的赔偿请求,武经理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出赔偿。此后,就不再和死者家属见面,只是电话联系。 民工尸体离奇被焚 彭金锋的工友说,工地一派工负责人带着他们把尸体送到了工地附近的荒山沟里,等他们通知完死者家属回来,尸体已被烧焦了,焚烧现场还冒着烟。 12月4日下午,记者在彭金锋打工的工地看到,地上残留的两摊血迹被其他工人盖上了两把干草。 据彭金锋的同乡工友张体学和孙永利介绍,33岁的彭金锋是开封市杞县葛岗镇人。今年10月28日,经林州市郭老板介绍,他们12名杞县民工跟随郭老板来到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洪水乡中村的东庄煤矿工地。 东庄煤矿是一家正在筹建的煤矿,工程公司承建了煤矿的部分建筑工程。郭老板从工程公司承建一栋卷扬机房的工程,包工不包料,带领这一队河南民工盖卷扬机房大楼。到12月1日,工程主体已经完工,留下部分民工负责拆除混凝土屋顶的钢模板。 12月1日上午10时许,彭金锋在拆卸钢模板过程中,由于脚手架上一根1米多长的钢管一端滑脱,彭金锋和脚下的竹节板一起从大约7米的高处坠落下来。 半个小时以后,郭老板的同乡李技术员找来一辆红色昌河出租车将彭金锋送到了附近蟠龙乡中心医院。经医生检查,彭金锋已经死亡。 “由于工地不让停放尸体,工地一姓张的派工负责人带着我们,把尸体送到了距离工地近2公里的荒山沟里。”张体学说,“等我们给彭金锋的家属打过电话、吃过午饭后,再次回到荒山沟的河滩上,老远就看到停放尸体的地方冒着烟。走近一看,被褥等东西都烧没了,尸体也已经被烧焦了,腿骨都露了出来。” 焚尸背后疑云重重 一个普通的民工在工地摔死后,尸体竟在荒草没膝的山沟里被焚烧,尸体被烧之后又被公司送到了离工地50公里远的异地医院。 12月4日下午,在张体学的带领下,记者看到了焚尸现场。在一片没膝高的荒草中,一块隐蔽处的空地上,只剩下一片长方形的灰烬。仔细查看,还可以看到彭金锋后腰部遗留下的一片裤头布料。 “中午12时许回到工地,李技术员到办公室和其他负责人商量半个小时后,说领导不让把尸体放在工地。”张体学说。12时30分许,郭老板的同乡、张姓派工负责人坐上出租车,指挥司机开到荒山沟边,让彭金锋的三名同乡(张体学、孙永利和李春友)把彭金锋的尸体抬到河滩深处的空地上。 “我们当时把彭金锋的褥子铺在地上,衣服盖在彭的身上,然后又盖上被子。”张体学说,“等我们打电话通知过家属,吃过午饭后,我和孙永利再回来时,尸体已经被烧焦了。”彭金锋的三名同乡工友介绍,他们离开的时间不到一个小时,而且当时天色阴沉,还飘着丝丝细雨。“如果没有人浇上汽油,根本烧不起来。” 当天晚上,工程公司一名“黄夹克”找来一辆客货两用车,带着张体学和孙永利,将彭金锋烧焦的尸体送到了距离工地50多公里的襄垣县。 12月3日下午,郭老板在襄垣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1日还在秦皇岛出差,不知道是谁焚烧了尸体。问及为什么发生焚尸却没人报警?郭老板的同乡李技术员说:“矿上的人说,要报警也是我们报,不是你们报!我们就没有报警。”他认为,矿上和工程公司不让报警可能是担心影响生产。 12月3日晚上至4日上午,记者几次电话联系工程公司的武经理,他都表示不愿见面接受采访。但在电话中武经理说,他也不知道什么人烧了尸体。他们会咨询劳动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经济赔偿。问及为什么把烧焦的尸体送到了襄垣县,武经理称,工地附近的医院没有太平间。 3日下午,张孝菊告诉记者,工程公司当天退了小旅社的两个房间,招待所已经通知他们如果想继续住,就要他们自己交另两个房间的住宿费。4日下午,彭业全电话告诉记者,武经理和郭老板都不愿露面了,打电话也不接,并且把小旅社的房间全退了。 报案遭到警方拒绝 12月3日至4日,彭业全分别在襄垣县和武乡县公安局报案,要求警方立案追查焚烧尸体的事儿时,遭到警方拒绝。 12月3日晚上,彭业全先拨打了襄垣县公安局110报警,要求追查尸体被烧的事情。但110值班民警听完介绍后说,由于案发地在武乡县,让彭业全到武乡县公安局报警。 彭业全赶到襄垣县公安局上门报警。值班张副局长以同样理由拒绝立案调查后表示,鉴于死者家属担心有人再次转移尸体,他们将立即派民警前往医院,告诉太平间管理人员:任何人要来看尸体,必须通过襄垣县警方同意。同时,如果尸体丢失,医院将承担相应责任。 12月4日上午8时许,彭业全赶往武乡县公安局报案。值班民警听过介绍后,作了值班记录,同时告诉彭业全应当去找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处理有关问题。 12月4日上午11时许,记者赶到武乡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二楼值班办公室内,门大敞着却空无一人。找到后楼的巡警大队,提起报案的事,正在打扑克的八九名民警让到前楼等待。 记者多次拨打武乡县公安局110报案,并询问值班领导和值班民警在不在,得到的回答均是“等一会儿马上就来”。但是等了半个多小时后,刑侦大队一名王姓副大队长才姗姗而来。 听过报案介绍,王副大队长翻看值班记录后表示,这种事情归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管,并说武乡县成立有劳动安全监察、工会、公安等四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专门处理这种纠纷。问及焚尸是否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王副大队长说,他也翻看了刑法条款,并请示两位局长,也咨询过检察院起诉科科长,认为这件事立案“缺乏法律依据”。 郑州春秋律师事务所姚光华律师介绍,我国刑法第302条明确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焚烧、毁坏尸体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接到这样的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截至记者发稿时,彭业全正在向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反映有关情况。一定要给死去的弟弟讨一个说法。(来源:大河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