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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明年起对困难归侨发放生活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0:23 新华网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6日电 浙江省侨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日前联合发出文件,从2005年1月1日起,对浙江省贫困归侨发放生活补贴。

  浙江是全国重点侨乡之一,现有的1400余名归侨大都是建国初期回国的老归侨。其中主要分布在边远贫困山区的归侨多为农民,年事已高,无固定的经济收入,有的属于孤、寡、病、残、弱,生活贫困。为体现党和政府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怀,浙江省决定对生活困难的归侨发放生活补贴。

  此次出台的政策规定,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150元。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发放生活补贴的对象为:有浙江省户籍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无退休金收入,生活困难的归国华侨;有浙江省户籍的,属于孤、寡、病、残、弱群体的归国华侨。

  当地侨办将按月发放困难归侨生活补贴。(来源::华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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