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工:雇主也应出示健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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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0:3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惠州讯 (记者程锦美通讯员张弓)昨日,从河源来惠州做家政工的张女士在雇主要她出示健康证明的同时,也要求雇主向她出示健康证明,遭到雇主拒绝并因此被辞退了。针对此事,有关专家认为这种单方面出示健康证明的规定,难以保证家政工的健康,同时也不利于家政市场的发展。 家政工:要求雇主出示健康证明遭拒 据张女士介绍,她今年38岁,3日,她在惠州市一家政服务中心的介绍下,来到惠州市区菱湖一雇主家,帮忙照顾刚生产的女主人。在进雇主家之前,雇主提出要张女士出示健康证明。张女士觉得雇主要自己出示健康证明是应该的,于是当即花了近100元去医院作了体检并获得了健康证明。 但与此同时,她也提出了要雇主向她出示健康证明的要求,结果遭到雇主的拒绝,并因此被辞退了。在此之后,她还要求该雇主支付她100元体检费,为此双方还发生了不小的纠纷。 张女士觉得这样很不公平,她认为在雇主家做家政工肯定是与雇主家人一起吃住,如果雇主家的某个人患有什么传染病,那她的健康又如何保证? 因此,张女士认为,作为家政工也很有必要了解雇主家人的健康状况。 家政服务中心:家政市场还没有此规定 记者昨日走访了惠州多家家政服务中心,几乎所有的负责人都表示,家政工上岗前必须持有健康证明,至于雇主也要向家政工出示健康证明,目前在惠州市家政市场还没有这样的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这种单方面出示健康证明的规定,难以保证家政工的健康,呼吁有关管理部门应尽快制订相应的措施进行规范。 律师意见 双方权利应对等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东省某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 陈律师认为,从法律原则上来说,雇主和家政工的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雇主有健康权,家政服务员有保证雇主健康的义务;而家政服务员同样有健康权,雇主同样有保证家政服务员健康的义务。 但目前家政市场只单纯规定了家政服务员提供健康证的义务,对雇主没有规定对等的义务,这是不全面的。应当在规定家政服务员出示健康证的同时,也规定雇主向家政服务员出示健康资料,这样才公平合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