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留下七点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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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0:4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1936年早春,鲁迅的体重降到37公斤,美国记者史沫特莱请美国医生为他检查,医生惊讶地说,这个人肺病已有20年,能活到现在实在是个“东方奇迹”。他不肯为鲁迅开药,说鲁迅已比上帝规定的死期多活了十多年,现在该休息了,什么药都无济于事。当年八九月间,鲁迅在文章《死》中给妻子许广平写下遗嘱:⑴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列;⑵赶快收殓、埋掉、拉倒;⑶不要作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⑷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⑸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过活,万不可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⑹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⑺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1936年10月19日,鲁迅与世长辞,享年55岁。摘自《团结报》(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