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酒泉的肃州“10·3”血案告破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1:28 兰州晨报 |
震惊酒泉的肃州“10·3”血案告破行凶司机犯被批捕 不堪辱骂棒杀车主 近日,在酒泉市肃州区制造了“10·3”杀人抛尸案、潜逃至辽宁后被缉拿归案的凶犯常润昌被肃州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至此,震惊酒泉的肃州“10·3”杀人案告破。垃圾坑惊现男尸 2004年10月3日上午8时12分,312国道酒嘉路段旁一家汽车维修服务站的职员小贾在国道北侧的一处垃圾坑小便时,发现一具死尸。 十几分钟后,肃州警方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 侦查员小心翼翼地清理垃圾,很快挖出一具头部血肉模糊、衣着完好的男尸。在垃圾坑以南不远处,停放着一辆车牌号为辽G·56886的“解放牌”大货车,垃圾坑到该大货车的沙滩上,留有一串凝固的血迹,大货车右后车轮及车厢、地面上也有喷溅状血迹。侦查员从大货车中提取到一张写有该车牌号并署名为“辽宁北宁福兴车队”、车主“周超”的营运证。民警确认死者身份 据现场附近一餐厅老板讲述,10月3日凌晨1时许,两名东北口音的男人到餐厅吃过饭,一个约40多岁,另一个30岁左右,此二人可能与此货车有关,因为二人吃完饭后从饭店借走一把铁锹,说要铲卸羊粪。经老板辨认,死者就是年龄较小的那位。 当日,肃州区公安局成立“10·3”凶杀案专案组。 经尸检确认,死者被害时间为10月3日凌晨1时许,年龄30岁左右;与此同时,专案组通过排查获悉,在酒泉西部牛羊交易市场找到从新疆乌鲁木齐雇用辽G·56886号货车运送20头牛的货主马立清、艾散;两名货主确认,死者是该货车的司机之一,死者与另一名司机关系不和,一路上两人很少说话。赶赴辽宁确认尸源 10月3日下午,王琰华、妥生鹏两名民警赶赴辽宁,10月7日凌晨到达北宁市。 10月8日,在北宁刑警的协助下,查出该车以前的主人“周超”已于今年6月份将此车转卖给鞍山市的王某,王某8月份又将该车转卖给调兵山市一个名为“陈静宇”的人。 两名民警连夜赶赴辽宁调兵山市,在当地警方的户籍网上查询筛选后,确认调兵山市大明镇的“陈静宇”与死者身份相近。但大明镇派出所告知:陈静宇已于10年前迁出大明镇,去向不明。拿着尸体照片,王琰华、妥生鹏来到了陈静宇10年前居住过的村庄,村民们对着照片从“死者左手小拇指残缺”这一特征上确认“死者就是10年前那个20来岁的小伙子陈静宇”。至此,尸源初步确认。杀人凶犯浮出水面10月12日,民警王琰华、妥生鹏返回海城市西柳镇,开始对当地的40多家配货站逐一进行摸排。10月13日下竿,该镇最偏远的“顺达”配货站女老板反映:9月21日她曾给辽G·56886号货车配过货,车主想雇用司机,一名白姓男子在中竿时分领来一个40多岁的男子。得此线索,侦查员连夜赶赴海城市中小镇,找到了为辽G·56886号货车寻找司机的白志荣。白回忆:其曾介绍该镇齐沙地的常润昌的年龄及体貌特征的陈述与肃州警方了解到的失踪司机十分相近,且于10月15日下午得到准确线索,常润昌已回家。不堪辱骂一怒杀人 10月15日午夜时分,王琰华、妥生鹏在海城市中小镇派出所3名警力的支援下,进入常润昌家中将其抓获。 据凶犯常润昌供述,自2004年9月21日被车主陈静宇雇用后,两人先后从海城运货到山西太原,之后又到乌鲁木齐,再到酒泉;途中因迷路、爆胎等原因,双方多次发生争吵。 10月3日凌晨1时许在酒泉卸货后,因货车陷入沙坑,陈再次辱骂常润昌,常被激怒,顺手捡起一截木棒在陈的头部猛击数下,致陈当场死亡。之后,常搜出陈携带的3000元现金及陈的所有证件,将陈的尸体拖至垃圾坑中掩埋,10月3日上午乘火车逃回辽宁家中。 10月28日上午10时,常润昌被押回酒泉。 文/图本报记者董开炜通讯员王振红(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