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价药品价格降低 百姓吃药打针花钱将变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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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1:46 乌鲁木齐晚报 | ||||||||
老百姓再不用为看不起病而发愁了,因为吃药打针所花的钱将会越来越少。 近日,自治区发改委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政府定价药品价格要继续降低,企业自主定价药品价格过高时,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干预。
通知要求,对于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成本调查和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成本制约机制作用,及时根据成本和供求变化等情况,降低价格偏高的药品零售价格。定价时,充分考虑药品之间的替代作用,保持品种剂型规格间的合理比价关系,抑制企业不合理地改换药品剂型规格等行为。 政府还应探索临床必需、价格低廉、购买困难的常用药品生产销售的相关政策。 对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定价过高时,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通过价格公示、公开曝光和劝谕等方式,引导企业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必要时应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干预。利用招标采购竞价作用压缩中间环节的价格空间。 没有实行招标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依法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实行提价备案、提价申报等方式规范企业价格行为。 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对价格管理负总责,严格执行医药价格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自觉纠正不合理的价格行为。各自还应定期公布各科室和医生用药情况,并将合理用药作为考评以及医生晋级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据悉,今后在医疗服务价格上,将会适当提高手术、床位、诊疗、护理等项目的价格,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收费标准,适度放宽特需医疗服务价格。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将制定新增项目的申报审批办法,明确审批程序、审批期限等。:(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郭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