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年建义工制度 义工将成公务员考核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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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5:22 新华网 |
每年的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国际义工日),记者昨天从市领导和部分义工举行的座谈会上获悉,上海将在原来志愿者队伍基础上建立义工队伍,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一部有关义工服务方面的制度,义工服务将形成经常性、制度化特点。普陀区作为试点,明年制度建立后全市推开。 和义工制度相应的还有一系列激励制度。是否担任义工将作为公务员其工作考核项目之一,大学生和成绩挂钩,低龄老人和其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养老政策衔接等。这也是从制度上引导用人单位对员工、对新进大学生要注重人的品质。 上海目前有各类志愿者近百万人,主要是为本市大型活动及突发性任务提供服务。今后,上海将在原来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建立义工队伍,将为社会需要帮助的人,特别是为老人、妇女和儿童提供规范化、经常性、制度化的各类服务。 上海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现在有一部分市民已经有这么一种自觉帮助他人的愿望,他们觉得帮助他人是一种责任,能得到另外一种快乐。目前上海人事局、教育局和民政局正在研究关于义工的制度,从义工的招募、登记、培训、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制度化、规范化,先从大学生、公务员、低龄老人等比较适合的人群中发展。国内首部义工法于今年10月在深圳诞生,上海也可以借鉴。 在上海的医院、福利院、养老院等一些机构已经出现一些义工活跃的身影。上海儿童福利院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义工56名,有相对固定的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和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为生活照料和情感交流。福利院对义工有登记要求,对每一位进入福利院的义工要求填写“义工登记表”,登记他们的身份证或者护照,发放义工工作证件。 在普陀区曹杨路街道的十几个经常性捐赠点,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规范的捐赠流程,有统一醒目的捐赠标识,捐赠的专用箱,专用收据和图章,一个义工发展网络已经初步建成。 东方医院从2001年开始,开始招募义工,至今已经拥有760多名相对固定的义工队伍。 新闻背景 义工,也被称为“志愿者”,它的英文称谓为:volunteer,是指自愿的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在不为任何金钱和物资报酬的情况下,能够经常地、自觉地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人士。 自1985年12月27日联合国大会将每年的12月5日定为国际志愿者(国际义工日)以来,志愿者服务的领域在不断扩大。国内首部义工法在2004年10月在深圳诞生。中国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大规模开展始于1993年底共青团中央发起实施的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颁布的《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志愿者注册制度开始在全国普遍实施。(记者孟录燕)(来源:新闻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