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霸王条款”:种种“霸王条款”怪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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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7:04 新华网 |
新华网沈阳12月6日电 据沈阳市消费者协会介绍,“霸王条款”在多个行业普遍存在。 今年下半年,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在全市消费者中开展了“2004年不平等格式条款征集活动”。经专家、学者及消费者协会认真筛选,选出如下不平等条款。——幼儿园费用只收不退 沈阳市东陵区朱志芳讲述了孩子上幼儿园过程中被霸王条款层层包围的遭遇。一是,孩子入园时必须交300元物品费,退园时既不退钱也不退物。二是,每月交托费400元,上半月入托收取全月托费,下半月入托收取半月托费。三是,乘坐通勤车要按路途远近每月交纳100元至150元不等的车费,每半年交一次,中途退园,车费不退。四是,幼儿园规定了每个月交托费的日期,甚至做出“迟交一天收取滞纳金10元”的强制性规定。——电话月租费到底租个啥 沈阳市沈河区陈子良提出,安装电话时交了初装费、材料费,使用时又按照次数、时间交了通话费,为什么还要收取月租费?消费者租了什么? ——公交IC卡少补多不退 沈阳市和平区赵颖说,公交IC卡价格出台时规定,通用月票卡如果1个月内使用次数超过135次必须另外花钱;相反,如果当月使用的次数少于135次,卡内的余额既不退也不往下月转。 ——购房组合贷款重复担保为哪般 沈阳市和平区陈婉萍贷款购房需40万元,她采用公积金和商业银行分别贷款20万元的组合贷款方式。其中,公积金贷款20万元需经担保公司担保,并按照贷款全额40万元进行收费,在商业银行所贷的另外20万元,银行也指定保险公司对其进行担保。明明是贷款40万元,却要按照60万元的贷款额支付担保费。 ——预定金偷变保证金 集邮爱好者尹山林等为了确保及时拥有全数的邮票,按照国家邮政局规定,全额预交130元进行小型张预定。然而,沈阳市相关部门却将这“预定金”强制改成了“保证金”,即集邮者取邮票时还要另外交钱。——物业公司将越俎代庖进行到底 沈阳市和平区业主刘丰等15人不明白,物业公司向即将入住的业主发出“入住须知”,规定在交足各项费用的同时,必须交纳2000元装修押金,否则就不给钥匙。交足房款并办理相关产权证后,消费者就得到了对该房子的所有权,物业公司无权以不交装修押金就不给钥匙相威胁。从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的性质来看,可以认为是物业公司预收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罚金只能由某些国家执法机关及其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且罚金数额也应由物价部门审定。 ——补卡费凭什么居高不下 沈阳市和平区陈大炫花880元购买的游泳年卡不慎丢失,却被告知要花50元才能补办一张。丢了卡并挂了失并没有给经营者造成任何损失,补办费为什么收50元?提供持卡服务的单位利用自己提供服务的优势和消费者对其服务的依赖,单方规定高于市场价格的持卡、补卡费用,获得额外的不当经济利益,严重损害了持卡人的合法利益,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骨灰寄存必须至少3年 沈阳市沈河区陈达泉认为殡仪馆的霸道行为让人费解。殡仪馆规定,死者火化后骨灰要存放就是三年,3年期满后再续存,否则就别存。即使明天你把骨灰取走,3年的费用也别想退回一分。 关于骨灰存放的时间,殡仪馆应当采用若干种形式,由消费者自行选择。殡仪馆仅规定一种形式,使消费者只能被迫接受服务。而在没有接受服务时就提前几年将费用交齐也不符合公平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