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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毕业半年未就业毕业生能办失业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8:49 新华网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北京市毕业生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可办理失业登记。

  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区县、街道可组织其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工作或到用人单位见习,给予一定报酬。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其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参照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临时救助,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此外,北京实施了“高职(大专)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就业困难的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那媛)(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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