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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快车道旁少建商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3:59 天府早报

  在蓉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视察成都市公安局,就完善《道法》问题提出建议

  早报讯(记者代琦)在蓉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视察团昨(6)日听取成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情况的汇报。代表们对汇报中的交管成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公安部门在执行《道法》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难高度关注。代表们表示,将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向省人大和全国人大提交相关建议和议案。

  焦点疑问 《道法》护弱原则宠坏了行人?建议尽快以省政府令的形式,明令禁止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人

  成都市公安局认为,《道法》中虽突出了保护弱者原则,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制约相对较弱,措施不力。据了解,《道法》自5月1日施行以来,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保护规范,对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行为实施了严格的约束。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制约较弱,措施不力,甚至形成了新的法律空白,以致行人随意横穿、侵占车行道、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非机动车装载超高、超长、超宽等违法行为较为严重。

  交警在值勤中发现,由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人目前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民警对此只能劝阻教育。因此,市公安局建议在省人大地方法规出台前,尽快以省政府令的形式,明令禁止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人,以保证交通安全和立法的连续性。同时,他们认为,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行人交通权利、义务关系应在坚持“权利、义务对等”的基本立法原则的前提下,在救济、赔偿等方面体现保护弱者的法律精神。

  焦点疑问 机动车第三者保险拒赔有理?建议人大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完善事故理赔

  目前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只要不能证明事故是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没有责任的机动车方都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承担了赔偿责任后,保险公司又以无责任不赔付为理,拒绝理赔。据介绍,目前由于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具体方案还未出台,《保险法》及保险条款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尽一致,而法律法规的不协调,使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和有效的保障。

  市公安局认为事故处理工作的保险理赔机制有待完善,他们建议通过人大监督程序,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工作,以保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焦点疑问城建项目道路安全评估成都空白?建议通过地方立法,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通过法规的形式进行细化

  在汇报中,市公安局提出尽快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安全评估制度,确保城市道路建设的科学规划的建议。市公安局建议通过地方立法,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通过法规的形式进行细化,以确保此项工作的真正落实。

  代表观点 城市道路功能定位需要区分

  建议 快车街道就不应该进行商用规划

  代表们也对此提出自己的观点,有代表认为,城市道路功能定位尚需要进行区分和明确,并对道路功能进行说明。代表认为,如划分步行街、快、慢车街道等,快车街道就不应该进行商用规划,专门用于行车提速;而商气较浓的窄小街区则可以标明是慢车街道,因此交通拥挤就不能一味责怪管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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