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荥经"7·20"煤矿瓦斯爆炸 事故责任人受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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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8:12 四川新闻网 |
中国西部网消息荥经县花滩镇“7·20”白果湾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责任基本查清。12月3日,矿长李洪林等3人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逮捕,煤矿主要负责人马先刚涉嫌安全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县煤管局局长李明全、镇政府企办主任童致和等8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免职等处分和罚款。 今年7月20日上午9时许,白果湾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3万余元。经荥经县公安局侦查查明,矿长李洪林未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和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矿井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装备不到位,通风系统不合理的情况下,违章安排工人生产,并疏于管理,以致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管理责任;当班瓦检员谢述明,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管理不到位,同时又没有检查第一支巷至第五支巷区域瓦斯,使已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被及时发现和处理,以致发生了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电工石进林在井下检修煤电钻过程中,带电作业,严重违章;谢、石二人对此次事故均应负主要直接责任。 经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这三人被执行逮捕。 矿井主要负责人马先刚,对此事故应负重要管理责任,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已被刑事拘留。 同时,在重大安全事故中负有相关责任的县煤管局局长李明全、副局长陈小平、局安检科科长李帮术、花滩镇副镇长刘建、镇政府企办主任童致和等分别受到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和免职处分;镇安检站站长李平忠被解聘;煤矿主要负责人马先刚被罚款10万元;矿瓦检员王鹏被吊销瓦检资格证,同时被罚款9000元。(本报记者 郑汝成)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陈天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