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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迷奸女同学 网络色情暴力成犯罪新诱因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8:14 新华网

  近年来,我国性犯罪成为继抢劫之后的第二类主要犯罪形式;

  海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内,犯强奸罪的占管区在押犯的16%;

  这些孩子往往在12岁左右接触黄色网站、淫秽书籍等,然后逐渐走上犯罪道路。16岁少年迷奸女同学

  陈华(化名)是名地地道道的网虫,除了上学、吃饭、睡觉之外,他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网吧里度过。而网络,最终使他滑向犯罪的深渊。

  陈华原是海口某中学初三学生,父亲在外做生意,母亲在机关工作,家庭条件比较优越。在他上小学时,父母离异,不健全的家庭,总使他觉得生活缺了点什么。13岁的时候,陈华迷上了网络,在网上和互不认识的人聊天,他觉得既刺激又无拘无束。在网络世界里,他觉得自己是完整的。一次网上聊天时,一位网友发给他一个黄色网站的网址。因为好奇,他上去看了一下。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一有时间他就登录黄网,久而久之,他就有了一种尝试一下的念头。

  去年年底,陈华和几个同学去海口一酒吧喝酒。在别人教唆下,陈华在一名女同学的啤酒里下了“三唑仑”,将其醉倒。然后,将该女生带至一同学家,对其实施强奸。事后,陈华还觉得此事非常刺激,向玩伴进行炫耀。陈华作案时年仅16岁,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网络色情暴力,未成年人性犯罪的新诱因

  黄色网站的色情文化污染,成为导致未成年人性犯罪的直接诱因。

  据犯罪心理学分析,少年性机能渐渐发育成熟,但往往性道德观念的形成落后于性机能发育的成熟,色情文化的污染最容易使这个时期的少年放肆地追求性刺激,再加上少年本身喜欢模仿,好奇心强,易受暗示,在外界强烈刺激的作用下,很容易产生犯罪动机,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据统计,1999年以来,抢劫罪已代替盗窃罪上升为第一位,主动攻击性突出,暴力倾向明显。性犯罪则是继抢劫之后的第二类主要犯罪形式。据介绍,在海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内,犯强奸罪的占管区在押犯的16%,他们往往在12岁左右接触黄色网站、淫秽书籍等,然后逐渐走上犯罪道路。网络监管不力,加剧未成年人犯罪

  日前在海口召开的第十届西南片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工作交流会透露,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色情、暴力等不良网络信息,已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难题,诱发了大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近年来,因沉迷网络导致犯罪的呈不断增长趋势。

  据介绍,网络色情暴力内容的泛滥,加剧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使犯罪种类、手段及后果不断变化。

  20世纪80年代,未成年人犯罪多表现为一般盗窃、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到90年代末,未成年人犯罪向结伙抢劫、重大盗窃、杀人等方面发展,甚至出现持刀杀人、持械抢劫、报复放火等严重犯罪,犯罪性质明显恶化。另一方面,目前,大量飙车、砍杀、爆破、枪战等网络游戏,成为未成年人的新宠。这些暴力游戏往往以“攻击、打斗、暴力、色情”为主要内容,很容易使未成年人模糊道德认知,淡化游戏虚拟与现实生活的差异,误认为这种通过伤害他人而达到目的的方式是合理的。一旦形成这种错误观点,他们便会不择手段地模仿欺诈、偷盗,甚至模仿对他人施暴的行为,不但会在网上,甚至会在现实生活中发生。

  与此同时,未成年人一旦沉迷于网络,便荒废了学业,而有限的金钱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便铤而走险,或抢或盗。这类未成年犯在改造时表现出极强的恐惧心理,由于习惯了人机对话,环境适应能力差。

  然而,孩子无罪,网络亦无罪。不能回避的是,对网络进行必要和行之有效的监管,却是相关部门不容推卸的责任。黑网吧,滋生犯罪的“温床”

  一些黑网吧也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目前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周亮(化名),就是在黑网吧认识了一些不良少年,整天和他们混迹于游戏厅、网吧,学会了吸烟、喝酒,甚至学会了吸毒,最后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如何让孩子远离网络色情和暴力?海口市第一中学校长马向阳建议,启用更多的“绿色”网站,来过滤那些不健康的内容,并在教育资源的软件开发上下功夫,将一些精彩的青少年电视节目搬到网上。在内容上留住青少年,比一味的“堵”、“禁”更为治本。

  马向阳说,利用网络学习知识是一件好事,学校也应该提供更健康、更便利的网络环境,为青少年创建更多的、健康的“绿色”网吧。

  事实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父母、学校、相关部门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完)(姚莉莉 罗春梅)(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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