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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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8:5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杨凌)12月6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向全省下发通知,全面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日期从2004年7月1日算起,月底之前完成今年7月到12月养老金上调部分的补发工作。 《通知》规定,调整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0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40元。其中,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0年(含20年)不满30年的,增加到45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30年(含30年)的,增加到50元。按以上标准增加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350元的,再增加10元,增加10元后高出350元的按350元计发养老金。企业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15元增加退职生活费。 此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不含已按《河南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办法的通知》平衡过待遇的人员),副高级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以及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月养老金增加60元。②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