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深入调查 吃饭要发票究竟有多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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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9:15 新华网 |
新闻回放:9月22日,赵先生反映,和朋友到皇姑区的一家饭店吃饭,却遭遇了同一道菜因为发票而有了两种价格,想要发票得加钱;11月1日,吴女士投诉,和5位朋友到位于太原街的“一吉美食坊”吃饭,饭后要求服务员开发票,却发现,服务员给的竟然是已经用过的“二手发票”;12月6日,5名食客称因为在吃过饭后因索要发票被店方砍伤。 一段时间以来,本报不时接到有关“发票”投诉。要发票真的这么难吗?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诱惑:不要发票有“优惠” 记者在皇姑区虎山路附近的几家饭店,采访了几位刚吃完饭的客人。记者了解到,现在很多人吃饭并不索要发票,原因是要发票太“麻烦”。一位先生说:“有时要发票好半天拿不来,这边还着急办事就不要了;还有的时候,不要发票就给抹零,或者给加个便宜菜果盘什么的。” 昨天,记者调查了10多家饭店,有6家饭店在发票上做文章:不要发票的顾客都有不同程度的优惠。 困惑:不给发票“招数”多 据记者调查了解到,饭店不给顾客开发票的“招数”举不胜举。 招数一:笑脸打白条:“先生,实在不好意思,我们的发票刚刚用完,要不您过两天再来开好吗?” 税务部门提醒:按规定,发票即将用完前必须要到税务部门领取,不能有空档期。这家餐厅的做法属明显的违章行为。消费者可以向税务部门进行书面投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招数二:想要发票得加价:同一道菜,顾客想要发票就得加钱。 税务部门提醒:这种做法也是属于明显的违章行为,遇到这种情况,希望顾客拨打举报电话。 招数三:十元以下的消费不给发票?据记者了解,这种情况相当普遍,很多餐馆都以“十元以下挣得太少”等理由拒给发票。 税务部门提醒:根据相关发票管理办法,只要消费者与商家间发生了购销关系,消费者就有权索要发票。若商家不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属违规行为。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应首先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若没法争取到应向税务局举报。 解惑:开发票是餐馆的法律责任 沈阳市地税局发票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出具发票是餐馆的法律责任,餐馆不给顾客出具发票的行为是违章行为。” 据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税务部门一般是“以票管税”,商家的缴税额主要根据其购买发票的面额来定,少开发票,就可隐瞒收入,少缴税费。这种现象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同时也给了商家推脱责任以可乘之机。他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当您消费后向其索要发票遭到拒绝时,可以拨打举报电话96066。 目前,举报中心设立了举报有奖制度,一般情况下,举报奖励是处罚款(入库额)的30%。时代商报记者秦巍实习生王嵬 哪些发票违章行为可举报? 税务部门提示您,违章行为主要有:应开具发票而无正当理由未开具发票;填写项目不齐全、发票联未盖单位财务印章(发票专用章)或戳记模糊不清、不完整、不能辨认;开具票物不符发票;任意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以其他收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开具;开具作废发票;涂改发票;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单联填开、上下联金额不一致;开具假发票等等。(来源:时代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