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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批发价迟迟不降 谁在偷吃市场“奶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9:20 新华网

  和往年一样,进入寒冬之后,液化气相关问题便会接踵而来,例如退残、标重、燃烧质量等等,今年又多了一个气价这个敏感话题。

  说它敏感,是因为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荷包中的钞票。前不久,扛不住国际原油价格影响,南京15公斤瓶装液化气价格一夜之间涨了15元。为平衡这种落差,物价部门在上调价格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许诺,“原油价格不降,中准价立马就降。”果不其然,在一个月后国际原油价格降了下来,液化气批发价甚至跌至3800元/吨的价位,然而物价部门却没能兑现承诺,南京市民也没有及时享受到这种实惠。

  市民质问:为何没能吃上这份“奶酪”?它下了何人之肚?这种兑现还要等多久?

  “奶酪”被吃

  南京液化气市场近期跌价风声再起,特别是上月18日左右,每吨的批发价骤然而降,一夜之间从4900元降至3800元,而那时南京各家门店依旧高达75元/瓶(15公斤装),这个价位维持了4天之久。随后开始小幅回弹,回至4100元,这个价位又维持了近1周,然后再度波动,每天上涨50至100元不等,但到今日止,没有突破10月份经营企业强烈要求涨价时的4900元。

  市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气源价为3800元/吨,这样算来,每公斤的成本价为3.8元,时下市场上15公斤瓶装气售价为75元,每公斤的价格为5元,其间每公斤的差价为1.2元。理论上来讲,企业每售出一瓶气至少可赚到18元,利率高达24%。这还没算上送气工4元(3公里)的送气费及0.5元每层的楼层费。如果该公司每天若干门店售出1000瓶的15公斤瓶装液化气,收入就有18000元,半个月下来,进账27万元。即使这种低价位“挺住”了一周的话,其利润也达到13万元。

  从这个角度来分析,也就很容易理解企业宁愿背负骂名,也要装聋作哑,死拖着不愿“随行就市”,指望企业如打申请涨价报告那样积极主动写下调低中准价的申请,无异于与虎谋皮。

  为何失声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据记者了解,苏州企业早在上月16日,在国际原油价格下跌之时,便主动将15公斤装液化气从每瓶75元下调至70元。显然,南京地区没有像以往涨价时一样要求“跟风”。记得在液化气批发价每吨猛跌900元的情况下,记者就曾向众多企业问过同一个问题。其中,一个小液化气公司企业的负责人回答说,他想过降价,但其他家都没动,他不愿出头打破这种规则而遭到其他企业的“围攻”。而另一家大企业的负责人则回答:“定价是政府行为,我们又没有接到他们的通知!”

  记者在对相关主管部门采访时,主管部门的答复则显得有些暧昧。一说,他们也想到了调价,但考虑到液化气企业前几个月一直在亏,所以有些不忍;另一说,他们一直对市场进行监控,认为原油价格一旦停在某个价位就考虑降价,但还没来得及,原油价格又涨起来了。

  但有关人士却不能同意这种回答。因为做生意没有包赚不赔之说,即使液化气公司在今年六、七、八月份,曾因政府高悬的“禁涨令”而蒙受了损失,但六月份之前呢?去年或者前年的利润呢?

  价格联盟

  回顾南京液化气企业发展进程,不免令人沮丧和失望。“去年的情况和前年差不多,今年的情况和去年差不多”,熟知行情的业内人士这么评价。液化气市场3年前就放开了,通过几年的淘汰留下了60多家企业,按道理说竞争应该是相当激烈的,但直到现在,液化气市场还仍然保持着一种默契。一家上涨,家家上涨;一家不降,家家不动。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垄断仍旧,竞争不充分。

  据分析,目前,南京液化气市场的保有量已达到了99.8%,想要再挖新客户空间不大,而液化气的用户也是相对稳定的,虽说华润的免费送气确实抢走了百江一定的用户,但更多的客户考虑的是站点离家比较近、送气开户等服务方面的问题。用户不可能为一到二元的便宜换“户头”。要靠价格低廉来吸引用户,不但吸引不来用户,反而减少了自己的赢利空间。如果小零售商再一跟进,互相压价就使得整体利益受损,谁也占不了便宜,所以气商们索性达成了价格不动的默契。

  垄断之苦

  特别需要提出的是,南京液化气市场上“百江”和“华润”拥有将近80%的液化气用户,要想打破垄断,需要更多与百江和华润“旗鼓相当”的大企业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

  没有政府政策的引导和扶持,等待那些小企业靠自身力量长大的希望就很渺茫了,这意味着市民等待随行就市的低价气的耐心还要加强。

  其实,政府某种程度上也尝到了这种企业的垄断之苦。今年10月初,国际原油价格一路上涨而物价部门没有调整“中准价”,不少供气企业连声叫屈并毫不掩饰地说,一旦亏损严重,他们将挂牌“今日无气”,气商以“断炊”而叫板气商的“抵触”心理可窥一斑。

  迫于种种压力,物价部门前期还表态,年前不批准涨价项目,没几天又“变脸”表示,可以涨价,并找出了国家发改委的一份文件。大致精神是由于中央政府出台提价措施,涉及到的下游产品或服务项目,地方政府可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相应调整价格,不受两条控制线的限制。这就是说,液化气涨价是中央政府提价,不在“禁涨令”范畴之列。尽管市民不一定能从心里接受该观点,却不得不接受液化气涨价的现实。

  对待这种尴尬,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博士后周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企业利益角度来讲,在因供气而亏损的情况下提出涨价,是可以理解的。但燃气企业不是单纯的商业企业,不能完全按商业的规则来操作,而是要考虑到它还有承担责任的一面。政府对此应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的确,从老百姓角度而言,他们肯定会反对企业随意涨价,甚至希望能降价。但当气源价大幅下调的时候,企业却“闷声发财”,这种做法伤害的不仅仅是民众利益和感情,可能涉及的还有一个商业良知的问题。同样,主管部门在知情的前提下,却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平静。这,的确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完)(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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