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业“科级巨贪”被判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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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9:2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获悉,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原经理李明学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近日已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一个科级干部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居然敛财近千万元,李明学一案倍受关注,本报曾连续报道了整个案件的侦破、审理过程。法院经审理查明其犯罪事实后,数罪并罚,判处李明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以转移赃物罪判处其妻张海英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并处罚金5万元。据悉,接到判决书后,李明学和张海英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记者孙彤)线索提供中原检 蒙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