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学应为国家立法“引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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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9:33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薛冰实习生邹侨尉通讯员蒋开球)“高校在培养人才时,应该适当的留下一些东西,为国家出台有关政策,为立法人员提供一些手到擒来的资料”。昨日第二届中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研讨会在华南理工大学举行,与会代表对我国财税法教学和财税法理论、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同时指出,现阶段,我国税务实务方面主要任用的是财会方面的人才,而法学人才较为缺乏。昨日,经全国80多所高校法学院系(及部分财经院校)发起,还成立了“中国高校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同志在会上提出,高校财税法教学不仅仅是为社会培养复合型人才,更重要的是形成一批对立法、财税改革进行研究的大量材料,为教学作参考的同时,也对实际的财税法制改革起到“手到擒来”的作用。其次,经济的新发展需要新理论的支持,财税法教学要从研究结果中形成理论,指导财税法制建设的实际工作。(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