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事故死亡每人获赔不得低于20万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10:00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12月7日电记者罗盘报道:今日,山西省安全监局发布消息,为加大对事故矿井业主的经济处罚力度,今后,如果违反有关规定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煤矿矿主对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同时,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乡(镇)煤矿,将被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由政府收回采矿权重新进行公开拍卖。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