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业局“千万巨贪”李明学被判决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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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10:20 新华网 |
记者昨日获悉,郑州市电业局“千万巨贪”一案有了结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明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法院判决如下:李明学贪污公款1997490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受贿818802元,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0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5860697.03元、美金22231.79元、欧元7600元,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妻张海英犯转移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执行3年,并处罚金5万元。李明学和张海英表示服判,不上诉,因此这一判决就成了终审判决。(来源:郑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