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农民减负92.67% 人年均只需交税费7.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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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10:34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魏盼生)我市农民的负担切切实实地减轻了,农村集体财务账目不仅公开了,还强化监督,实行“村账镇管”,农民的心底踏实了。我市通过深化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全市自去年7月1日以来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全市农民人均年负担税费由原来的100.09元下降为7.3元,减负率达到92.67%。 我市各地政府严格按照省的“五取消、一改革、一种税”的要求,取消乡镇统筹、村提留、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合并农业税与农业特产税。潮南区人均负担只有5.63元,减负率达到94.6%。金平、龙湖、潮阳、潮南、澄海等相当部分地区原来习惯由村集体负担本来应由村民负担的部分税费,通过税费改革,不仅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也切实减轻了农村集体的负担。(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