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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许职级制度打破“官本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11:1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据中新网12月4日报道,历时两年多、十一易其稿的《国家公务员法》,目前已向国务院报送,即将提交初审。新法将采取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公务员即使没有职务的升迁,也可以通过职级晋升获得待遇的提高。设计中的职级,意即公务员职务所对应的级别,是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反映。舆论认为,这将有望改变中国公务员职业发展阶梯过于狭窄、激励方式过于单一的弊端,为更多的低职公务员提供更广阔的证明自身价值的渠道。

  “官往高处走”,这是中国几千年官宦社会留下的“遗产”,即便是在社会主义新中国,似乎也是公务员们证明其价值的“华山一条路”。但职位是一项稀缺资源,总会供不应求。据统计,我国现有公务员500多万人,其中只有8%是副处级职务以上,92%的公务员职务层次都在科级职务以下。占全国公务员58%的县、乡两级公务员超过300万人,受制于机构规格和职位数量,绝大部分难以升迁。物以稀为贵,这有限的职位自然就会成为众人争抢的“肥肉”。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为争职位明争暗斗影响团结,已成为一种官场常态,发展到极致的,雇凶谋杀竞争对手的丑剧也时有上演。

  这种畸形“求官”心态和行为的发生,除了在体制不健全的社会里官当得越大“油水”越足的因素外,也与缺乏一个科学的对公务员能力和价值的评价机制有必然关系。在“官本位”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中,一个公务员有没有本事,能爬多高是唯一衡量标准。在这种评价体系中,尽管某些有抱负的官员内心确有在现岗位上多干点实事的愿望,但对于升迁总是难以拒绝(即使他清楚新岗位很可能不利于其才华的发挥和抱负的实现)。此外,经济待遇与职务严密挂钩也是公务员一心“向上走”的重要动力。

  即将出台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旨在通过职务晋升与级别晋升的“双梯制”,为公务员另辟实现价值的渠道。也许有人会说,职级无非是给个名分或涨点工资,这样的“小恩小惠”对低职公务员的“安抚”作用并不大,岂能稀释他们“升官发财”的欲望?但当职级作为一项能力认可的指标形成制度后,其作用还是不容低估的,毕竟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从政的目的不应是“升官发财”,而更是实现自我人生价值。

  经济学上有个著名的“彼德原理”,大意是:在一个组织中,每个人都有可能晋升到其不能“胜任”的职位。当员工到达其不能胜任的职位时便会产生惰性。所以不能把职位晋升当成对员工的主要奖励方式,应更多地通过加薪、休假等方式来体现。这一原理应该同样适用于政府,因为政府也是一个组织,公务员也是这个组织里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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