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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土地先交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11:14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今后,凡是不按规定足额缴交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将不予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

  针对当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管工作中存在的越权减免、应缴未缴等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今后,凡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缴交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一律不得下发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否则,以违法批地进行处理。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履行征收管理工作职责,应收不收、不及时足额缴库、截留、坐支、挪用土地有偿使用费,违规减免、越权或不按规定审批的,以及擅自变更项目预算,超项目支出范围或超预算标准开支,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另据了解,自明年1月1日起,土地有偿使用费将实行先缴后分。申请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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