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 做好资助高校贫困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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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23:18 红网 |
红网12月7日讯(记者刘怡斌)湖南省教育厅今天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加快推进并确保按新机制顺利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通知》要求,湖南要全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按新机制进行,各高校必须按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在校规模1:2500的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迅速调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置相对对立的学生资助办公室,归口管理全校的学生资助工作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操作和管理工作,该办公室要由一位主要领导负责;各高校要每年从本校所收取的学费中足额提取10%的经费,专款专用,通过各种方式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收费行为,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和必需的教材等费用以外,严禁强向学生代收任何费用,进一步加强办学成本核算。 《通知》还要求,各高校要在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1日,逐步在经办银行开立各类资金结算帐户,包括基本结算帐户、基本建设资金专用帐户、工会会费等其他主要结算帐户。在已按新政策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前提下,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改革的高校,从2005年1月日起,所有非税收入都汇缴到工商银行的非税收汇缴结算帐户;各高校在校区基础建设、新校区建设等方面的各类贷款需求,应优先经办银行办理;经办银行因业务发展需要在高校设立ATM、自助银行或营业网点时,各高校要为经办银行提供租用场地等便利条件;从2005年1月1日起,各高校应逐步将校园卡业务转由经办银行办理。(稿源:红网)(作者:刘怡斌)(编辑:晨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