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储值卡骗了百万人(本期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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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5:5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随着国务院9月份发出通知果断查处和取缔“消费储值”活动,山东众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众旺公司)一手导演的“消费储值”骗局迅速崩塌。然而,“消费储值”何以能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内,使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逾百万人受骗?其中的问题引人深思。 高回报“引爆”投机心理 “消费储值”骗局之所以得逞,首先在于高额回报。众旺公司自2003年3月起开展“消费储值”活动。所谓“消费储值”,就是“消费有奖”。它一手联两头,一是加盟商家,一是持卡消费者。众旺公司对每个加盟商家,按1%到15%的比例收取服务佣金。消费者在一级市场(一般消费)每消费2000元,即获得一个奖励权,可得众旺公司奖励1200元;在二级市场(大宗消费)每消费18000元可得奖励10800元,回报率均高达60%,这是众旺公司“公开”抛出的诱饵。 据工商部门7月份调查,烟台市有30%的持卡者存在“虚构消费”行为。临朐县一家化工机电公司姓张的经理,是众旺公司的加盟商和持卡消费者。他除每月交1500元佣金外,为了获得奖励权,自己个人消费2万元。他说,我早就发现众旺公司的运作很不正常。兑奖时间长达20个月,一有猫儿腻怎么办?但人心不足蛇吞象,当前边的奖励部分兑现之后,我看到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便想再大捞一把,就一下买了2万元的奖励权,想赚他个12万元。想不到如今连本也回不来了! 虚假宣传大肆“造势” 山东众旺公司的“消费储值”一登场,就经过了精心包装。一是宣称“消费储值”是中国营销业的一大创举,是本世纪最有意义的事。二是称这种模式的理论基础,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利益不对称规律和所谓的“大数法则”。三是大打网络经济、电子商务的幌子。 今年1月,众旺公司的加盟商总共才有1万多家,受骗者才有十几万人。但8月份,加盟商家却激增到14万多家,受骗人数突破百万。众旺公司网络系统交易平台每月交易总额达到20亿元左右,佣金收入过亿元。 据山东省工商局调查,众旺公司涉嫌利用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不胜枚举。调查显示,众旺公司仅给部分媒体的广告费投入就达300多万元。而众旺公司的“家底”是:2003年3月成立,去年注册资本50万元,今年注册资本518万元。 专家说法 骗子钻了空子 山东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说,我国虽然已搞了多年的市场经济,但群众的消费与投资理念还很不成熟,在追求利益时存有很大的盲目和侥幸心理。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国进入一个“消费低潮期”,居民的消费率仅为55.4%,居近25年来的最低点。而今年,居民储蓄存款增幅也首次出现下降。老百姓的消费需求不旺,商家的生意难做,商场之间的价格战、商店的优惠促销等传统手段,效果也越来越差。抛开“消费储值”的欺骗性不讲,它标榜的“为商家锁定客源、为消费者带来利益”,确实打中了这两部分人的需求“兴奋点”。“消费储值”活动利用大的经济环境制造骗局,这是其阴险之处。 张卫国提出,从吸取教训方面讲,有关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当加强对国内城乡两个消费市场的研究,既给群众的消费理念以健康的引导,又在储蓄、国债、证券、基金、保险等渠道之外,为群众尽可能打开更多的投资和消费空间。山东省知名律师李琦琛认为,“消费储值”以营销创新、第三方营销、网络经济的面目出现,让政府执法部门一时间找不到查处的现成法律依据,这是工商等部门对“消费储值”迟迟难以下手的客观原因,但同时也反映了我国市场监管效能低下的现状。其实自“消费储值”一露头,媒体和消费者的质疑之声便同时而起,而有关执法部门却没能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消费储值”骗局是用常识就能识破的,无需高深的经济理论知识。即使一个部门搞不明白,金融界的专家也完全可供咨询。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08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