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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评估费还能砍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7:07 华商晨报

  朱女士反映:12月6日,我去于洪区房产交易大厅办理二手房房屋交易的更名手续,他们说要对此房进行评估。沈阳市中元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要收470元钱的评估费,经讨价还价最后收了200元钱。这收费咋没标准?

  专访时间:12月7日

  记者调查:朱女士所买的房子在于洪区陵园街,花了8.5万元。12月6日,她到于洪区房产交易大厅办理二手房交易房屋更名手续。

  沈阳中元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房屋需要做市场价格评估,房屋的市场价格是9.5万,需要交470元的评估费。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朱女士交了200元,“这不就是乱收费吗?”

  记者找到于洪区房地产交易大厅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他说因为该“二手房”买卖房屋的成交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为了不造成偷税漏税现象,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重新估价。

  沈阳市中元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根据规定,对于没有如实申报房屋价格或所申报的房屋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房屋拥有人,将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评估费最高收取房屋评估价格的5‰。

  当记者问“评估费为什么从开始的470元降到200元”时,该工作人员称因为朱女士家困难,就特殊照顾一下。

  沈阳市房产局市场处一工作人员说,评估费根据每个评估事务所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价格,不能来回伸缩。本报记者 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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