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见“效益” 11个月挽回损失四千多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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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7:21 大连晚报 |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见“效益”11个月挽回损失四千多万首席记者 马野新 实习生 张彤 本报讯今年前11个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763件,其中新立案件703件,同比增长2%,大案要案占立案总数的48.1%,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47.91万元。在昨天于我市召开的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上,我市纪检监察部门在作经验介绍时透露了这些数字。 据了解,市纪委机关自办案件的能力显著提高,数量大幅度增加。前11个月,自办案件数量达到80件,占全市新立案件总数的11.4%,同比增长29%;其中查办大案要案32件,占全市大案要案总数的10.8%,同比增长33.3%。他们预计,到年底,全市案件查办数量可比去年有所增加,有3个地区超百件。 这次会议还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大连市纪委监察局获得2002~2003年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庄河市纪委监察局、金州区纪委监察局获2000~2004年度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普兰店市纪委监察局毕聪生、大连市公安局纪检组宋毅、大连市纪委办公厅王锡庆获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作者:首席记者 马野新 实习生 张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