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自学考考籍转籍办法出台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7:55 新华网 |
新华网上海频道12月8日消息:本市自考考生因为户口、工作变动要到外地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需要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考籍转出后原则上3年内不能再转回。《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籍办法》日前出台,并将于明年元旦起实行。 自考考生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教育部门将为其建立考籍档案,包括考生的报名登记表、考试成绩记分表、单科合格证书存根等内容。根据新《办法》,本市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长期在外工作,欲到外地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须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下旬,至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考籍转出后,原则上三年内不予办理再转入手续。 外地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参加上海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自学考试报名期间,直接到所在的主考学校办报考手续,取得上海市相关专业的准考证。待一门课程合格取得考籍后,由考生再自行办理考籍转移手续。 此外,为避免考生在本市与外省市之间交叉考试,本市考籍的考生除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外,在籍期间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来源:青年报作者:吴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