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言迷惑生意伙伴 诈骗白糖货款1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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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8:00 新华网 |
新华网天津频道12月7日电 被告人用化名和能进食用油、白糖的谎言骗取被害人信任,先后从被害人及其妻子处骗得白糖货款14.7万元。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提出异议,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其提出的异议,两次请求法院对本案延期审理,补充侦查,最后向合议庭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并被采纳。日前,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本案被告人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4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邱某某自称“王文涛”,曾于 1999年至 2000年间与被害人徐某做过食用油、白糖生意。2000年12月间,被告人邱某某以为被害人徐某购买白糖为名,先后骗取徐某、张某某(徐某之妻)人民币14.7万元,案发前,被告人亲属代其退赔人民币1万元。后被告人邱某某被抓获归案。 邱某某缘何被判重刑?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分析认为,被告人邱某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造成货款无法返还,属于虚构事实,故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诈骗财物至今无法归还,而且其拒不认罪,又系累犯,故依法从重处罚。(完)(通讯员孟祥海)(天津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