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3季度福建农民现金收入增长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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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8:20 新华网 |
新华网福州12月7日电(记者苏杰)根据福建省统计局抽样调查,今年前3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3045.53元,同比增加289.57元,增长10.5%,增幅提高4.9个百分点,是1997年以来同期增长最高的年份。 政策性因素如农村税费改革、种粮耕地减免农业税、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实行农村低保等对今年福建农民收入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据调查统计,前3季度福建农民人均税费支出5.15元,同比减少15.89元,下降75.5%。今年省财政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280万元和良种补贴资金320万元,对订单粮食每百斤补贴4元、良种每百斤补贴1元,加上今年粮价上升,农民种粮效益有较大提高,据统计,前3季度福建农民人均售粮收入47.54元,增长15.1%。今年福建全面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千元的70.6万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其收入不足千元部分由财政资金补足,为此省级财政支出3.4亿元。 农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使农业经营效益不断提高,成为当前农民增收的增长点。福建沿海地区的水果、蔬菜、水产、花卉,山区的林竹、食用菌、烤烟等,随着基地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程度提高,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地处闽西山区的龙岩市前3季度出栏生猪330万头,比增24%,上半年全市农民人均牧业收入334.5元,人均增收30.1元,增长10%。三明市烟叶收购量创历史最高水平,今年烟农收入增长4成多。 农民务工收入继续保持较好增长势头。据统计,今年1-8月,福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7.6万人。前3季度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84元,同比增加111元,增长11.4%,增幅比去年同期高5.3个百分点,拉动农民现金收入增幅4个百分点。 农产品流通进一步放活促进了农民增收。南平市建立了134个流通信息机构,覆盖85%的乡(镇),农产品销售率由50%提高到75%。(完)(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