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新协议 定额结算控制线降低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9:07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唐梦 通讯员/邹花妍)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更好维护参保者的权益。昨日上午9时许,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佛山市市直及禅城区17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新的《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约订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 这次新签协议是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劳社厅[2003]285号)的精神,结合佛山市的实际及其周边城市的成功经验,在原协议的基础上作了较大修改。 据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谭副主任介绍,为了促进院方的积极性,此次新签协议中降低了定额结算的控制线,将原协议中规定的定点医院必须达到定额的95%才按定额支付,改为达到定额的85%即按定额支付。 新签协议主要增加了医院的住院结算人次总量控制指标;增加了质量控制指标,规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保险服务必须达到一定的指标,以保证参保人员得到医疗服务质量;明确了违约责任和处罚办法以及家庭病床的管理按管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