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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银行经理骗贷1.2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9:07 南方日报

  假冒银行经理骗贷1.2亿元

  两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追回赃款8600.58万元

  本报讯(记者/贺信 通讯员/陈笑尘)虚假增加注册资金,伪造当地银行贷款担保,带领考察人员前往工地视察……成功骗贷中信实业银行佛山支行人民币1.2亿元的西安骗子尚国林、王长江昨日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其余3名同伙则被分别处6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伪造担保意向书

  2001年12月,西安人尚国林和王长江注册成立了西安文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他们以该公司的名义对外联系贷款,并谎称可由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提供担保,并伪造了陕西建行同意担保的意向书。为了把骗局做得天衣无缝,在陕西建行工作的团伙成员张洪弟还利用其工作之便,应对有关单位的电话查询。

  2002年11月,尚国林以文苑公司名义向中信实业银行佛山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2亿元。他谎称陕西省建行已同意文苑公司承接“太阳宫”项目,并同意为文苑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尚还同时出示了伪造的贷款担保意向书及虚假证明文件等贷款资料。

  为证明文苑公司的实力,尚国林指使王长江等人用虚假增资的办法将文苑公司的注册资金虚增至4580万元。此后,尚国林再将虚假验资报告和伪造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交给佛山中信银行。

  分工合作瞒天过海

  在佛山中信银行工作人员到西安考察“太阳宫”项目和核实银行担保事宜期间,该诈骗团伙密谋了详细的分工。张洪弟负责在陕西省建行找办公室作为接待场所,并由张洪弟假冒陕西建行计划财务部高级副经理、王长江假冒陕西建行客户经理出面接洽,向佛山中信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太阳宫”项目并洽谈担保事宜。尚国林等人则代表文苑公司出面接待,并带佛山中信银行工作人员到并不属于文苑公司的项目工地考察。尚国林、王长江还指使另一团伙成员假冒陕西建行的副行长出面表态,谎称陕西省建行同意为文苑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预先伪造好的《还本付息担保书》也随后交给了佛山银行核保人员。

  挪用贷款外借挥霍

  去年3月10日,尚国林、王长江等人以文苑公司名义与佛山中信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书,骗取银行贷款1.2亿元人民币,划入文苑公司在佛山中信银行开立的账户。尚国林等人并未将贷款用于“太阳宫”酒店装修项目,而是将骗取的贷款挪用、外借、挥霍和用于支付中介费。后又伪造贷款资金账户记录,隐匿贷款资金去向。

  案发后,侦查机关追回赃款共计8600.58万元人民币。佛山中院认为尚国林、王长江等人骗取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贷款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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