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识恶友糊涂抢劫 少年劫匪领刑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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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9:07 新华网 |
日前,宁夏盐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听完宣判,王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他才17岁,从未料到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将在牢狱中度过! 王某出生在陕西省定边县的一个小山村,7岁的时候,父母离了婚,后来,父亲又娶了继母,带他来到银川打工,缺少母爱的王某开始在银川街头游荡。此间,他学会了小偷小摸,也学会了上网打游戏。后来,他在吴忠市利通区又认识了杨某、马某,三人整日无所事事、混吃混喝。 今年4月27日,三人在吴忠市利通区某市场闲转时,萌生了抢劫出租车到新疆打工的念头。于是,三人以到磁窑堡以找人为名,租乘了吴忠市某出租车公司蒋某驾驶的富康牌出租车来到灵武市磁窑堡煤矿,杨某借口找人,到煤矿一家酒吧里偷了一把菜刀,然后又谎称要找的人家在磁窑堡镇东湾村附近,将出租车司机蒋某骗至盐池县高沙窝镇宝塔村东边的一个便道上,三人持刀抢走蒋某身上的现金1713元、手机一部,又将其逼下车,将蒋某价值十余万元的富康牌出租车抢走。三人驾车朝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方向开去,车行至盐池县高沙窝镇苏步井村附近时,出租车汽油耗完,三人只好把车扔到路边,徒步向鄂托克前旗逃窜。到鄂托克前旗后,他们在一家旅馆里吃饱喝足,准备乘班车返回银川时,被守候在路上的盐池县和鄂托克前旗的民警逮了个正着。(来源:银川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