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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来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9:19 南方都市报

  对“《Q版语文》讨论”的三点质疑

  近日,有评论对“《Q版语文》的流行”表示担忧,“如果‘正统文化’不能妥善地反思和应对,完全‘无厘头’化的社会将可能只剩下颠覆的快感和新新人类”,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质疑一:《Q版语文》是否亵渎了经典?我们对经典的认知,大多来源于老师“划分段落—段落大意—中心思想”的教授流程,而真正经典之“精”,我们大约是不懂的;其次,在当下许多所谓“经典重读”、“中小学生指定阅读书目”的出版风潮中,我们看到的不过是出版商在打组合牌、换书皮的游戏,如果真正想推行经典,仅靠这些招法,够吗?《Q版语文》的出现,不过是“戏说”的余风,同样搭经典的台唱商业的戏。不论是“重读”还是“戏说”,都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组成的草台班子,偷艺还没偷得皮毛,就敢在经典家门口唱戏,说他们亵渎经典,是抬举了他们。

  质疑二:《Q版语文》是否颠覆了话语逻辑?对此,笔者不想多谈,在网络语言如此流行的时代,还用得着担心孔乙己不是因为偷书而是因为偷光盘被打折了腿,荷塘里不是笼着纱而是有MM洗澡吗?既然出版商没有借助行政力量,强制教育部门将该书列为指定教材,只是打了“全国重点幼稚园小班优秀教材”、“全球神经康复医院推荐读物”的旗号(这两个冠名本身就滑稽透顶,也不知是地球上的哪个机构给颁发的)做做宣传,你读与不读又有何妨?

  质疑三:《Q版语文》是否值得如此热论?笔者不禁想提醒诸位一句,小心上了《Q版语文》出版商的当,说不定你在这不惜版面不收广告费争得面红耳赤,人家却在一旁数钱数得手抽筋呢。何雄飞

  正版应怎样向“Q版”借鉴

  一本标注为“语文”、貌似教材的《Q版语文》,引得全国的家长和老师高呼“狼来了”……我说,这种快餐读物内容并未离经叛道,影响力必定速热速朽,与其花大工夫盯着它,不如审视“正版语文”教材该作何借鉴。

  对“Q版”的担心,亦即对学生鉴别力的小视,一为课室里传道授业,一为闲暇时自读取乐,两种阅读方式为孩子们指引了不同的价值取向。何庄何谐,何雅何俗,他们还是分辨得出来的。正版与“Q版”,完全可以形成主辅配合并行不悖的两种教育方式。前者正统、严肃、唯美,后者世俗、恢谐、市井,向孩子灌输的,当然是前者体现的主流价值观,但后者体现的生活细微处的意趣及生存法则,同样对孩子们大有裨益。

  “Q版”不是洪水猛兽,它是孩子们正餐之外的小菜,吃个味道即可,不必细嚼是何质地,哈哈一笑打个饱嗝了事。当然它也没想过要当经典,它只不过想迅速地吸引眼球迅速地让人们掏一次钱包,之后即使迅速消失,它也心满意足。在它的新鲜劲过去之后,正版语文如何既弘扬主旋律,又能让孩子们乐读不疲,倒是要向“Q版”学习的重大课题。 邹高翔

  农民增收仍然只能靠打工收入?

  据安徽学者王开玉的一项国家重点课题研究表明,现阶段农村中等收入者阶层主要由农民工、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组成,农民工群体是这个阶层的主体。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国英研究员发文对这一结论提出一些质疑(12月7日《南方都市报》)。

  近几年来,农民工问题成了当下最为热门的话题,比如,农民工讨薪、子女教育以及社会保障等。基于这一点,我们回过头来看看“农民工是农村中等收入者的主体”这个结论,就觉得一种忧心和痛心:一个被“讨薪”、歧视和艰辛包围着的农民工群体竟然是它所属农民阶层的“中产阶级”,农民阶层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就可想而知。

  姑且不论“农民工是农村中等收入者的主体”这个调查结论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否中国农村现实情况的反映,仅就调查结论本身来看,增加农民收入还面临着诸多的难题和困境。

  一般说来,农民的经济收入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家庭经营性收入,二是劳动报酬收入,三是转移性收入,四是财产性收入。实际上,在多数农村地区,农民的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都很低,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劳动报酬收入。所以,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才有可能成为农村中等收入者。实际上,在以种粮补助、减免农业税等二次分配为主的转移性收入和以股份分红、土地征用补偿为主的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较小的情况下,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或者说唯一途径仍然是通过打工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并没有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生力军”。

  如果农民收入的增加仍然依赖于农民外出务工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收入的话,那么,农民增收愿望的实现不仅任重道远,甚至遥遥无期。 江厚良

  何妨吸收熊德明加入工会

  这次熊德明远赴浙江温州为老乡讨权益使其名气再度升温。这次离家外出,才是熊德明向“熊德明”的真正回归。熊德明因偶然出名,但媒体和公众开发出了偶然中的必然价值,她自己在经历了短时的偏离(去企业打工)后,也有有意无意地开发她的必然价值了。让媒体、社会和熊德明个人形成合力,大力开发,打造出一个为农民工维权的品牌来。

  熊德明作秀?何妨多做些。熊德明不懂政策和法律?那就帮助她让她“学而知之”。让我们帮助熊德明提高素质,提供一个舞台让她更好地扮演她的角色,如此也就是在帮助全体民工远离侵权,也就是给全体民工提供了广受注目和欣赏的舞台。

  当然,我们现在的工会也是农民工的代言者,熊德明赴温州维权之举不应该受到追捧。那么,工会组织何妨破格,吸收熊德明加入,使其成为工会维权的一分子。借着组织的栽培,依靠组织的力量,再发挥“明星”的效应,农妇熊德明的维权就名正言顺、“政治正确”,“熊德明”的维权品牌定将被经营得风生水起,大庇天下民工俱欢颜。 詹船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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