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通行费拟暂不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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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9:21 重庆晚报 |
本报讯市物价局与市交委昨日达成初步意见:明年1月1日起,我市暂不下调货车通行费。据悉,通行费暂不下调方案将于近期内上报市政府审批。 本月初,交通部与国家发改委发文要求,明年1月1日起,载重量大于15吨的第五类货车,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10吨至15吨(含15吨)的第四类货车,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 市物价局称,鉴于各地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不统一,我市也于今年6月1日降低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重庆现行标准与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制定的新标准范围相比,相差距离并不大。因此,重庆再次调低货车通行费意义不大,待时机成熟再做调整。 (记者 何昌钦 实习生 黄申政)网络编辑:翁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