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搞掂手续再卖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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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9:25 南方都市报 |
能否搞掂手续再卖楼 今年房产投诉比去年翻两番,有人建议商品房综合验收后方可发售 本报讯(记者綦伟 通讯员陈才兴 徐波)据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的最新统计,仅今年1至11月,广州市个人消费住房引发的投诉量,已比去年全年上升了近两倍。对此,在昨日的“营造良好购房环境论坛”上,有消费者代表提出:卖商品房为何不能像卖汽车一样,办好所有的手续,即通过综合验收后才发售? 【投诉焦点】 房产证久拖不办 昨天,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李永强在“营造良好购房环境论坛”上透露,去年广州市个人消费住房引发的投诉全年总共有454宗,而今年1至11月份,这个方面的投诉量已达到了1200多宗,比去年全年上升了近两倍。从统计数字来看,目前发生在广州的房地产消费纠纷已达到了一个严重的地步。而这些投诉中的最主要问题,是房地产证久拖不办,有关这个问题的投诉量占到了房地产消费投诉的近1/3。 【专家】 政府转变观念是关键 房地产证为什么发不出?出席这个论坛的房地产法律专家程根球认为,很大的原因是有关部门人为造成的。他说,房地产证的问题,经过几次的讨论,使原来不能发的后来发了。如原来没有交土地出让金的,不能发产权证,现在就可以了。这是因为有关部门的观念起了变化。他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政府要转变观念。把手续压到最低的限度,马上就可以发一大批。 程根球认为,发展商的问题不能由消费者来承担,有一些问题是因为政府监管不力造成的,其后果也不能由消费者来承担。因为消费者付钱买楼,钱支付后,当然理应得到这套房的产权证明。没有产权证明,消费者住在楼里心里也不安稳,房子也没法出租和出卖,也无法到银行贷款,消费者的损失太大。 【消费者】 卖楼前应办好相关手续 消费者代表黄光中建议,应当等到楼房进行综合验收完了后才可以发售,这样一方面消费者对于要买的楼看得清楚,另一方面也可以解决房产证的问题。他以买汽车打比方,购买汽车的时候,产品、相关证件什么都是办好了的,消费者拿着身份证去签名就可以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消费者的权益,“我们买楼,可以不可以像买汽车一样呢?”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