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批国家助学贷款年内发放 不还款将予曝光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9:43 新华网 |
据东方新报12月8日报道湖南省属高校贫困学子期盼已久的2004-200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近日开标,贷款涉及68所高校,贷款学生10万多人,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以低风险比例7%从投标的5家银行中一举中标。 昨日,在湖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和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了《配合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全面合作协议》,省学生贷款中心和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个人业务部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随后,省工行还将与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市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湖南省国家助学贷款按新的机制运作已正式启动,10万贫困学子将获3.8亿元助学贷款,学子们翘首以盼的首批贷款将于年内发放。而每个学生借还款的记录,将随着第二代身份证的换发,写进该生的身份证。湖南省副省长许云昭出席了会议。 新政策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一次性发放:用于学费住宿费 按月发放:用于生活费 昨日,为保证新机制的正常运行,确保首批助学贷款年内发放,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湖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学生申请贷款由学校统一组织,银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贷款额度每生每学年不得超过6000元。借款人申请批准后,向借款人一次性发放用于学费和住宿费的贷款,按月发放用于生活费的贷款。学校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自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校机构应在校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借款学生发生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情况,学校必须通知贷款人,经办银行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借款人可以在学习期间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贷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2个月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 申办流程 只需两份文件十个章 银行从受理申请到发放钱款只需要两份文件:“申请书”和“借款合同”,每份文书上5个章,总计不过10个。“学校和银行办理贷款工作不到半个月就好了”。 (1)学生个人向本学院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2)符合贷款要求的学生到本学院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各学院学生工作组根据学生申请条件(家庭经济情况及表现等)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申请贷款的学生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及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及特困证明等)交到本学院学生工作组,学院对贷款申请表审核。 (4)学院辅导员老师签字、盖章将审核后的贷款申请表附名册交到学生工作处。 (5)学生处签字、盖章并将审批后的申请表附名单交经办银行。 (6)经办银行审批,根据学生个人申请情况制定还款计划书。 (7)经办银行将审批后的申请表及还款计划书返还学生处—各学院—学生。无工商行活期存折的学生要办理一个工商行活期存折。 (8)学生按学生处通知的时间、地点与经办银行签订借贷合同(必须携带申请表、还款计划书、工商行活期存折及复印件)。 (9)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学费由银行划拨到学校账号,生活费由银行为学生按期存入存折),学生到学校计财处办理学费交费手续。 (10)学生毕业前按学生处通知的时间、地点办理还款确认书等手续。 新闻背景 湖南省高校贫困生超12万人 随着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改革,上大学已经不再“免费”。由于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个人家庭经济状况不同等原因,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没有能力缴纳学费。总的看来,湖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规模还偏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 今年秋季开学后,湖南省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已突破60万人,按统计分析的普通高校在校生中贫困生约占20%的比例测算,全省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超过了12万人。(编辑吴瑶)(来源:东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