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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华通亚”老板携百万巨款逃跑并挥霍一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9:58 新华网

  2003年8月,孝感市华通亚出租车公司经理娄润平携公款131万元“突然失踪”,不久被警方抓获,但其所带钱款已被挥霍一空。这一事件在孝感市银行、保险业中引发交叉性的信用危机。今年10月初,在孝感市政府的重视下,相关部门大力配合,使这一被称为该市“运输行业第一起经济犯罪大案”的事件,最终在娄润平被判刑和出租车司机利益受到保护的妥善处理下宣告平息。

  出租车突然被扣

  事情虽过去了一年多,但在孝感街头开出租车的老董却记得相当清楚。

  2003年9月4日早上,老董把牌号为鄂KX0148的富康车交给了“挑土”司机小李。下午2时许,小李突然打来电话:“车子被法院扣了,原因不明。”董师傅一下纳闷起来,自己平常少言寡语,很少跟人打交道,会出什么事呢?

  他赶快来到法院,发现自己的老熟人、同是出租车司机的邱师傅也在那里,他的鄂KX0145出租车也是莫名被扣。快下班时,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他们所属的“华通亚”出租车公司拖欠了商业银行的贷款,被担保方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因此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进行了暂扣。

  老董火了:车是自己买的,不过是挂靠在“华通亚”。公司欠债该公司还,怎么将他的车给扣了?老董转身便赶往“华通亚”公司打探情况,但紧锁的公司大门似乎传达着一个不祥的征兆。经过几天的反复打听,老董最终得到了一个令他大为意外的结果:公司老板娄润平和其他工作人员几天前竟已离开孝感,目前不知去向!9月8日,在老板娄润平家守候了几天仍无结果的老董慌了神,赶到孝感市运管处反映情况。

  有关部门经过一番调查走访,查明了华通亚出租车公司的31辆富康车的来源及其与公司的关系,以及犯罪嫌疑人娄润平的一些情况。

  老板神秘“失踪”

  2002年初,孝感市进行了第一轮出租车经营权转让。“华通亚”因“被市运管处直属所对其质量信誉考核为不合格,拟在第二轮转让中取消其经营资格。后因种种原因,该公司保留下来。”

  2002年7月,娄润平在第二轮出租车经营权转让中成为华通亚出租车公司法人代表,并取得了31辆出租车的经营权。

  为支付出租车5年经营权的出让金和购买31辆富康车的车款及其他费用,娄润平找到了孝感市商业银行天仙支行。与此同时,他以31辆车的所有权(也称车辆产权——记者注)、出租车经营权作抵,与孝感市人民保险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由保险公司为其作担保。当年8月,根据汽车消费按揭贷款规定,娄润平如愿获得贷款279万元。

  经过此番运作,娄润平、保险公司和银行出现了“三方共赢”的局面:拥有经营权的娄润平办完了所有合法程序,他的公司因此一下子拥有了31辆出租车,在孝感市出租车市场站稳了脚跟;银行也因有了保险公司作担保,以后每月可以放心坐收利息;保险公司则通过承保,做成了一笔利润可观的业务。

  但娄润平的“运作”并未结束,他使出了另一个“怪招”:将已抵的31辆富康车以每辆一次性付款12.926万元的价格出售,并与前来购买出租车的司机签订《挂靠合同》和《经营合同》。

  据老董证实,当时就有28名出租车司机迅速付完了车款,另有3名司机则与“华通亚”签订了租赁经营出租车的协议。在这28名出租车司机看来,“只要付清了12.926万元车款,就把车子买断了,出租车应属个人所有。”

  这样一番“倒腾”之后,不到一个月,娄润平就获得了361万余元。他除将其中151万余元用于购车首付款,一小部分偿还贷款外,还剩余183万余元。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娄润平长年在外,公司一直由其爱人严桂萍(案发前不久,已与娄润平离婚)打理。2003年8月下旬,“夫妻俩失踪,下落不明”。

  2003年8月底,孝感市商业银行天仙支行找到了为“华通亚”提供担保的孝感市人民保险公司,声称“华通亚”只还了38.8万元,按合同进度欠下了35.6万元(不计5个月的利息5.8万元)。保险公司立即与“华通亚”联系,得知娄润平夫妻俩“失踪”的消息后,保险公司急了,随后紧急启动了诉讼程序。

  于是就出现了前述法院扣车的一幕。

  131万元被挥霍一空

  2003年9月4日后,初步了解到事情真相的“华通亚”公司出租车司机,有些坐不住了。28名一次性出资购买出租车的司机现在才明白,他们所购买的出租车早已被公司抵,也就是说,这28辆富康出租车的所有权根本不属于司机个人。

  “鬼晓得哪天车会让法院给扣了,自己能不紧张?”出租车司机程师傅说。一时间,这起被称为孝感市运输行业第一起经济犯罪大案的事件,在孝感市闹得沸沸扬扬。

  当地一名政府工作人员称,到了这个时候,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显得“相当紧张”,保险公司不断催促法院扣更多车辆,以减少损失。法院则从大局出发,按照市政府的要求,10天后便将所扣车辆发还。

  一个原本在“华通亚”、保险公司和银行三者之间看起来合法、透明、安全的“信用链条”就此断裂,由此引发的连锁反应引起了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

  被称为“出租车娘家”的孝感市运管处,在了解到有关情况后,一连几天都在不停地忙碌:9月8日上午,接到经营者反映的情况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并向“华通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该公司停办一切业务并接受检查;9月9日上午,组成调查专班;当晚,召开各出租车公司主要负责人紧急会议,要求各公司将详细财务情况上报,以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并形成文件上报市交通局;9月11日,向上级部门请求将“华通亚”经营业务暂时交由运管处代管,以防止“资金外流”,保证公司业务不至于瘫痪。

  9月23日上午,孝感市政府紧急召开相关会议,强调要积极、耐心地做好车主的思想工作,理顺银行、保险、出租车公司之间的关系,并要求公安机关“加大追捕力度,争取早日破案”。同时,冻结了娄润平及其前妻严桂萍的所有财产。

  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回忆说,“在案发前几个月,娄润平思想上就有防备,与所有在孝感的亲友都没有联络。后来通过技侦和其他手段,才初步确定了娄润平的活动区域。尽管娄润平行踪不定,频繁更换通讯号码,但侦办专班依靠云南警方的协助,终于发现娄润平在缅甸的藏身处。经反复交涉,缅甸掸邦警方才协助我方将娄润平抓获。”

  9月25日,娄润平被羁。

  娄润平被抓获的消息传回孝感后,“市民为之一振,车主、银行、法院和政府工作人员都相当兴奋。”

  但从法院后来传出的消息却表明:至案发时止,那183万余元实际只有131万余元,已被娄润平全部用于赌博和个人消费。

  是诈骗还是挪用公款

  娄润平被羁后,如何给他的行为定罪,在孝感市一度引起争议。

  孝感市检察院指控称,娄润平在与出租车车主签订、履行《汽车挂靠经营合同》的过程中,隐瞒贷款购车、车辆所有权抵的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挂靠司机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娄润平则当庭辩称,自己没有骗取司机财物,不是合同诈骗。其辩护人称,娄润平利用“华通亚”法人身份,从公司财务上以借条或收条的形式借支这些钱,属挪用公款。

  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挪用资金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以娄润平所在公司的性质,最高只能处以十年有期徒刑。定刑上的悬殊引起了各方极大的兴趣。

  2004年4月5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采纳了娄润平辩护人的意见:“娄润平在客观行为上没有实施骗取挂靠司机财物的行为,主观上也不具有非法占有出租车司机财物的目的,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

  法院最终判处娄润平有期徒刑6年。

  娄润平案终于尘埃落定。但他挥霍掉的131万余元所牵扯出来的信用危机,却还在继续,作为受害人的31名出租车司机依然忧心忡忡。

  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得到保护

  “由于牵扯到各方利益,我们曾研究出了多个方案,都难以得到一致的认可。不只是我们,政府各部门领导也是一连几个月睡不好觉啊。”孝感市运管处副处长程陆平后来回忆说。

  在程陆平看来,解决问题的焦点在于,只有将娄润平下欠孝感市商业银行天仙支行的254万元贷款还清,28辆出租车的产权才能真正归司机自己所有。

  2004年7月12日,孝感市运管处向上级报告了解决问题的建议。

  经过多方磋商,8月2日下午,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过问下,市政府召集各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彻底解决华通亚出租车公司问题的会议。会议最终达成协议:提供担保责任的孝感市人民保险公司拿出82万元进行补偿;对娄润平信用审核不力的孝感市商业银行则承担60万元的损失;运管处协调72万元补偿资金到位;市政府拿出40万元进行弥补。

  此外,会议还要求依法取缔“华通亚”公司;对娄润平已转移的动产、不动产,警方要加大追查力度;尽快实现“华通亚”公司结余款归退银行,车辆所有权归个人的目标;将“华通亚”公司31台车标,作为第三轮出租车经营权出让时收购公司的指标。

  对司机们的一个利好消息是:会议还要求“交警、工商、税务、运管等部门在办理原华通亚公司出租车辆过户时,提供快捷的服务,原则上不收费”。

  2004年10月中旬,在孝感市第三轮出租车经营权出让中,31辆出租车最终过户到了鸿运、汽销、天诚、汪洋等四家出租车公司。

  老董告诉记者,令他感到意外的是,他的车后来“格外顺利”地过户到了汽销出租车公司,没费半点周折。

  另一名出租车司机说,这件事最终的妥善处理,主要得益于“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有情操作,没有出现处置抵车辆的情况;银行和保险公司也表现得非常大度”。因此在这起风波中,司机们的利益都没有受到损害,所有司机都对当地政府心存感激。

  事件背后深刻的教训

  “娄润平案件的发生也许是件好事,这直接反映出了出租车公司监管中存在的漏洞。”自始至终参与了这起风波调解的孝感市运管处副处长程陆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他认为,“华通亚”公司在办理贷款手续时,银行对娄润平的信用审核如果更严格些,这一风险或许可以避免。尤其是娄润平近半年没有向银行还款,却没有引起银行方面的高度重视,也没有及时告知相关部门,这是令人警醒的。

  此外,直到事情发生后,运管处才对各出租车公司的车辆经营形式及银行贷款情况进行了摸底,要求各公司把收款、信贷、还款、截留等信誉考核纳入运管处监管工作之中,以预防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据介绍,娄润平案件发生后,孝感市对全市9家出租车公司和679辆出租车进行了一次大排查,核实了出租车的构成情况,清查核准了这些公司的财务状况,并督促其中3家出租车公司归还银行贷款158万元,同时向出租车经营者下发了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和相关知识的《经营者须知》700份。

  今后如何堵住类似漏洞?程陆平强调说,“问题的根本则是出租车的抵问题。早在几年前,广东某地就曾发生类似事件,而且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在我们看来,挂靠经营的司机不大可能去关心出租车公司的财务活动,更不可能知道是否将所属车辆的产权等向银行做出了抵。因此,在广东那起事件发生后,就有专家呼吁将出租车不能作为抵写进相关法律,对此我们是赞同和支持的。”(记者李昌建郑志方通讯员晓春)(完)(编辑 逸寒)(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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