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纪委书记被刑拘 涉嫌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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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0:30 燕赵晚报 |
新华社长沙12月7日电(记者刘非小)12月7日下午,湖南省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在11月27日发生在韶山的致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中,刘亚辉等3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韶山市公安局已对3人实行了刑事拘留。据办案人员介绍,11月27日18时45分左右,韶山市人大代表、韶山乡石山村村委会主任唐运魁在韶山南路行走时,被开摩托车的赵永良、文斌撞倒,两人驾车逃离了现场。大约过了1至2分钟后,刘亚辉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从伤者身上辗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