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57家单位除雪不力吃“黄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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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0:59 新华网 |
新华网乌鲁木齐12月8日电 因在12月5日的全城清扫积雪的行动中清雪不力,57家单位12月6日收到了乌鲁木齐市行政执法局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其中一家单位被罚款1000元。 据了解,这57家单位负责清雪的路面主要分布在沙区和新市区的次干道及巷道,如沙区的黑龙江路、明园西路、克拉玛依路、黄河路及新市区的迎宾路、新医路等。 据沙区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被罚款1000元的那家单位位于黄河路。早在12月5日,该局就多次督促这家单位在交通管制时间内及时清理积雪,但直到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后,这家单位依然没有动静,执法人员只能按规定每平方米10元至20元的罚款额度对这家单位予以1000元处罚。罚款当日,这家单位立即行动将门前的积雪清扫干净。 另外,位于沙区阿里路的建银小区也因多次督促依然对门前的积雪“袖手旁观”,执法人员准备对这家单位予以重罚。 乌鲁木齐市行政执法局指挥督察处的负责人说,按规定,在交通管制时间内没有及时将责任区内的积雪清理干净的单位要被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要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但考虑到下雪天一些单位仍在过“双休日”,执法人员已经将整改时间延长了一天。今后,对全市除雪不力的单位,市行政执法局要进行通报批评,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处以罚款。(完)(编辑:潘莹)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